我市表彰20位道德模范和10位杰出母亲
发布时间:2007-9-21  
    昨天是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昨天晚上,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广电集团和市文明办承办的厦门市道德模范颁奖晚会——“榜样的力量”在市艺术剧院举行,在弥漫着爱与感动的气氛中,20位道德模范和10位杰出母亲受到了隆重表彰。
    
    市领导何立峰、陈炳发、洪碧玲、杜明聪、郭振家、陈耀中等出席晚会,与道德模范们亲切握手并为他们颁奖。
    
    颁奖晚会在主题为“榜样的力量”的文艺演出中穿插进行,热情讴歌道德的力量,展现了鹭岛的温馨和谐。
    
    林静端是市食品公司的一个退休干部,她与婆婆相处30多年,婆媳亲如母女,还照顾自己90岁的老母亲。她的故事被街坊邻居口口相传,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段佳话,她也因此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进京接受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道德模范 林静端:我是一个很平凡的退休女同志,今天能到北京参加道德模范大会表彰,我真的很感激很感激,这是我一生最难忘的。
    
    据介绍,获得表彰的20位道德模范是在参与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经过层层选拔,从78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的。他们中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的哥,有奋斗在第一线的外来员工,有富则兼济天下的爱国归侨,还有人穷志不穷的环卫工人。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陈炳发在颁奖晚会上说,这些道德模范都是我市普通群众的代表,他们的行动都是我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凡人善举”,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示了特区人民健康向上的道德精神风貌。
    
    陈炳发希望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上下进一步掀起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热潮,学习他们乐于助人的高尚美德、见义勇为的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的个人品德、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不断促进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让文明厦门更加文明。
    
    当晚接受表彰的还有市委文明办、市妇联、厦门晚报共同组织评选的第二届厦门市十大杰出母亲。
    
    颁奖晚会在全场齐唱《学习雷锋好榜样》中落下帷幕。
    
    记者邱建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