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头] 《特区房地产》
[口播]
生活好帮手,置业好伙伴。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特区房地产》。
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9月1日开始在全国施行。目前,全国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纷纷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自9月12日起,本栏目将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推出八期系列专题,邀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知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点评《物业管理条例》,与观众共同探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好,下面,让我们一起关注我市的房地产业界动态。
[宣传片]
[同期声、字幕]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心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我们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同期声、字幕]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黄嘉辉:使物业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同期声、字幕]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 邱永聪:标志着物业管理活动,从计划经济的福利型模式,逐步转移到了市场经济为主的模式。
[片头] 《房产聚焦》 [标题] 宣传《条例》精神 促进行业发展 [口播]
《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历史上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对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录播]
我市早在1999年1月1日,就颁布实施了《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随后,又在实践中修订和完善了《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市的住宅物业管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物业行业初具规模,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法制环境也在不断改善。
[同期声]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黄嘉辉:截止到2002年底,(我市)已经有14个小区获得国家优秀小区或者国家示范小区,有26个小区项目获得了省优,有25个项目获得了市优。目前已经有二十几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的认证。
[人物]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黄嘉辉
[录播]
目前,我市有212家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的楼盘有626个,总面积达2800多万平方米。在进行物业管理的5994栋楼房中,包括住宅、写字楼、商场、厂房等各种物业,物业管理涵盖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照《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我市物业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不够明确,责权利不清晰;物业服务不够规范,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业委会缺少必要的制约,业主的自律机制不够完善等等。对此,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为,要通过培训,来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水平。
[同期声]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心田:对我们行政执法部门,要专门培训,依法行政;对物业企业,要通过培训,让他们更好地维权,依法来管理;对业主,也要通过培训,让他们懂得权利义务在哪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开发企业,我们也要培训,他的前期物业,包括开发企业的物业工作如何做好衔接。我们都要通过培训,来把这个工作做好。
[人物]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心田
[录播]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有关人士指出: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更多的人了解物业管理,认识物业管理,有利于为物业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和舆论环境。
[同期声]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 邱永聪:很多业主第一次当业主委员会委员,这一方面知识比较缺乏,我们下一步将在这一方面多做一些工作,多组织一些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交流、沟通跟培训工作。
[人物]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 邱永聪
[录播]
业内人士认为:《条例》的实施,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我市应当抓住《条例》实施的良机,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朝市场化方向发展,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物业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同期声]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心田:结合厦门的情况,我们还要制定一些配套的规章和办法,象前期招投标的暂行办法,象业主大会的一些规定,包括合约,一些章程,一些合同示范文本,我们都要根据国家要求,尽快完善,使我们整个物业管理,能够尽快规范。
[人物]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 陈心田
[片尾] [口播]
好,观众朋友,今天的《特区房地产》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的收看。
在下期节目中,我们将邀请厦禾物业、建发物业和联发物业的负责人就如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讨论,欢迎收看。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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