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广播电视节目有限公司
按照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和市场的需求,制作和提供综艺娱乐、体育、生活服务、广播影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开展节目交流和营销,并以订货制的方式向集团提供所需的广播电视节目。对于意识形态属性不是很强,产业经营的前景比较好,具备企业化运作条件的频道、频率,经批准后可进行企业化运作试点。

(2)厦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代理各频道、频率、报刊和网站广告,完成集团下达的广告创收任务,开拓新的广告创收渠道。

(3)厦门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负责全市有线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和信号畅通;负责有线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开发、经营付费电视、数字电视和网络增值业务;负责落实省、市、区三级网络传输的贯通;参与国家和省广电系统组织的国家基础网络建设。

(4)厦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集团物业、生活后勤保障等;负责集团办公用品采购和代理技术设备采购以及相应的设备租赁。经营与广播电视相关的其他业务,跨行业拓展其他业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5)厦门音像出版社
负责音像制作、出版、发行。吸收系统内外资金,采取股份制形式运作。

(6)厦门广播电视报社
负责《广播电视报》采编发行、广告和印刷业务。
集团与下属企业是以资产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集团是拥有实质资产的一级法人实体,作为出资人,享有“经营者任免、投资收益、重大产权决策”三项权利以及对宣传内容的终审权;集团下属企业是二级法人实体,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

(7)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